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简称变更及恢复交易的公告(等)
[] 2006-05-16 00:00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06-2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简称变更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公告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该实施方案,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6日复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海虹控股”变更为“G 海虹”,公司股票代码“000503”不变。2006年5月16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5月17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06-2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结构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于2006年4月3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5月12日发布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现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股份结构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6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5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海恒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36个月后;B、海虹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30%后。触发上述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则减持价将不低于24.50元/股(该价格高于海虹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最高值24.4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G为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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