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16 00:00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06-00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阐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5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21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668,056,146股,占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的46.5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6,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6,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6,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4,581,211.2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56,021.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6,676,819.71元,扣除2005年6月已分配普通股股利107,755,212.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1,746,797.56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作如下分配:以2005年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1,836,807.90元,占本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4.62%,余额219,909,989.66元结转下一年度。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7,980,5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69,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98%。

  5、关于聘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6年度,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0,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98%。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6,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68,056,14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06-00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一、由于输入不慎导致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有关数据发生错误,现更正如下:

  母公司预收账款的期末数原为126,505,225.58元,现更正为128,305,225.58元;母公司流动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原为1,954,500,987.20元,现更正为1,947,300,987.20元;母公司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原为2,184,197,887.20元,现更正为2,185,997,887.20元;母公司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原为4,942,089,096.85元,现更正为4,943,889,096.85元。

  二、由于输入原因,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有误,现更正如下:

  第九十六条第(2)款,原为“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以提案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更正为“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案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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