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复牌的具体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的交易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四楼综合厅)。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封多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19人,代表股份260,120,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1%。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16,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6.36%。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18人,代表股份44,120,33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0.29%,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2,4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04%,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307,2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28%,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714人,代表股份43,770,73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3.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戴华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61 股票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临2006-02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