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棱光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06-15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原告)因本公司(第一被告)未能按期兑付由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第二被告)承销的融资债券50万元,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融资债券资金人民币50万元整,并支付债券利息人民币284320.41元;2、判令被告二承担赔偿责任;3、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用。本案将于2006年6月6日开庭。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ST棱光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06-16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6]339号)的文件。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ST棱光,股票代码:600629)自2006年5月18日起暂停上市。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披露的200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和第14.1.6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6年5月18日起暂停你公司股票上市。
你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若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暂停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自2003年至2005年已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如果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继续亏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4900号
咨询电话:021-51161617,51161618
邮编:200241
电子信箱:lgzqb@online.sh.cn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