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战略投资者入股比例不低于5%
[□本报记者 唐昆] 2006-05-17 00:00

 

  □本报记者 唐昆

  

  中行上市渐行渐近,整个国有银行体系改革棋到中盘,昨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以此为标杆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并为其指明未来发展的方向。

  此前,银监会曾经出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与监管指引》,确保了两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成功。

  近期来,国有银行贱卖问题以及国家金融安全等引起了国内人士广泛关注,因此银监会在本指引中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首次要求: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而且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此前,新加坡淡马锡曾经分别参股了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入股比例均不少于5%,目前看来基本符合银监会的规定。

  在指引中,中国银监会并未明确国有银行将保持国家绝对控股,不过此前高层曾多次阐明,政府并不会放松对国有银行的绝对话语权。

  在这个前提下,银监会明确要求“国有银行应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而引进战略投资者则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

  银监会建立了三大类七项指标的评估体系,要求国有银行股改后不良贷款率保持在5%以内,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5年内达到100%,股本净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达到11%,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在8%以上。银监会还鼓励国有银行上市后,建立争取市值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同时要求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相关报道见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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