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窗口”选择事关增发成功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5-17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根据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可根据市场情况,在6个月内自行选择发行时机。在这一机制下,G宝胜和G承钒钛未来在增发时机的选择上就很有讲究。

  首先,不会选择在公司股价下跌的途中实施增发。根据目前市价发行的原则,G承钒钛和G宝胜已确定发行价格下限。因此,在股价下跌途中实施增发,很可能造成发行价高于市价的尴尬局面,投资者既然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当然不愿参与增发。对G承钒钛和G宝胜来说,避开股价下跌过程这一时间窗口,将提高发行成功的胜算。

  其次,公司也不希望公司股价在公告招股书前大涨。因为股价大涨会抬高发行价,增加发行难度。对G宝胜来说,由于以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两个均价孰高为发行价下限,公告招股书前股价大涨,发行压力更大,尤其在前一个交易日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发行价水涨船高,发行尤为困难。

  实际上,对G承钒钛和G宝胜来说,就是按目前的股价发行,已经能满足募集资金的需要。如G承钒钛,昨日收盘价5.44元,按最高增发数量2.2亿股计,可募集资金近12亿元,远远超出公司9亿元的募资需求。又如G宝胜,昨日收盘价8.17元,按最高增发数量6400万股计,可募集资金逾5亿元,大大超出公司2.9亿元的募资需求。当然,在募资总额确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发行价对发行数量进行调整。但发行价太高,有发不出去的风险,就是发出去了,也很有可能埋下股价不稳定的种子。

  再次,公司不仅不希望公司股价在公告招股书前大涨,也不想看到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公司股价就大幅拉升,这也是增发与定向增发一个很大的不同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定向增发的定价基准日并没有作出规定,目前推出定向增发预案的公司,大多把定价基准日定在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打折或溢价。近期,定向增发预案一露脸,公司股价即大涨,这种情况对定向增发成功是有利的。增发却不然,按规定,增发的定价基准日是招股书公告日,而从董事会作出决议到刊登招股书,中间还有股东大会审议、发审委审核等多道环节。所以,公司股价过早拉升,对增发也是不利的。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