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宏盛主动穿“绿鞋”另有意图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5-17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G宏盛非公开发行引入绿鞋机制的消息一经披露,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不仅因为其可能成为首家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A股公司,更因为其背后可能隐藏稳定股价的玄机。

  G宏盛昨日披露的增发预案称,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公司授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以超额配售选择权(简称绿鞋机制),获此授权的保荐机构可以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发行数量15%的股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实施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引入绿鞋机制主要是考虑到定向增发时可能出现认购踊跃的情况,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当然前提是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但业内人士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位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如果仅仅是满足发行对象的认购需求,那么完全可以把拟发行数量提高,没有必要绕一个圈子搞超额配售。因此,G宏盛引入绿鞋机制应该还有别的意图,稳定股价可能是一个重要目的。

  由于非公开发行中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所以G宏盛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实施办法还没有制订,分析其运作特点和内在玄机有一定的困难,但参照中国证监会2001年9月发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可以大致了解超额配售选择权稳定股价的机制。

  《试点意见》用来规范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即增发)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内(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如果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用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的股票,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保荐机构可以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G宏盛超额配售选择权何时实施目前不得而知,是否在一定条件下保荐机构也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分配给发行对象也无从知晓。但上述保荐代表人认为,正常情况下,G宏盛授予保荐机构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应该会与稳定股价挂钩。只不过由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至少一年后才能上市,因此相关条件可能会作相应调整,最终如何操作还有待监管部门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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