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8日
●复牌日:2006年5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5月2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天通”,股票代码“60033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5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1日———5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9.42%,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7.72%。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已经刊登在2006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方案的对价安排形式为送股方式,天通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具体数量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3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潘广通、潘建清、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海宁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潘金鑫、金建清、段金柱、潘娟美、徐春明、海宁市盐官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潘建忠、张锦康、朱成、张瑞金、杜海利、李德章、张晓红、葛汉臣、郭曙辉、曹雪龙、周锡明、赵建忠、顾祖兴、祁关泉、张桂宝、施天明、张瑞标、祁林松、姚少峰、潘妙甫、孙建芳、张继芳、徐永法、杜华良、周寿初、杜海仪、潘广祥、张敬民、潘子康、於建康、钱金甫、程鹤峰、凌惠祥、陈坤源、段建国、金月明、段德明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总计安排对价5,040万股股份;浙江天力工贸有限公司应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由潘广通、潘建清、潘金鑫、金建清、段金柱、潘娟美、徐春明、潘建忠、张锦康、朱成、张瑞金、杜海利、李德章、张晓红、葛汉臣、郭曙辉、曹雪龙、周锡明、赵建忠、顾祖兴、祁关泉、张桂宝、施天明、张瑞标、祁林松、姚少峰、潘妙甫、孙建芳、张继芳、徐永法、杜华良、周寿初、杜海仪、潘广祥、张敬民、潘子康、於建康、钱金甫、程鹤峰、凌惠祥、陈坤源、段建国、金月明、段德明等44名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按其各自持有天通股份的股份数占44名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天通股份的股份数总额的比例代为支付股票对价。在上述对价安排完成后,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天通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潘广通、潘建清、浙江天力工贸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所持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出售。
(2)若违反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则该部分出售所得收入全部归天通股份所有。
(3)不会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4)保证若本承诺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22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天通”,股票代码“60033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5,04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R为天通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由于潘广通、潘建清、潘金鑫、段金柱、徐春明、张瑞标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出售股份应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公司应注明公司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备股东咨询。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郭店镇建设路11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龙祥写字楼十八层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丽秀
电话:0573-7230878
传真:0573-7230228
电子信箱:tdga@mail.jxptt.zj.cn
公司网站:http://www.tdgcore.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补充保荐意见书》;
4、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5、《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协议》;
6、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函;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528号《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编号:临2006-01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