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等)
[] 2006-05-17 00:00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6-1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协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并综合广大投资者意见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方案要点如下: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已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宏源证券非流通股全部协议转让给中国建投,计24,393.60万股,占总股本的40.07%。转让完成后,中国建投成为宏源证券的控股股东。本次转让尚需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取得财政部批准、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中国建投要约收购义务。

  2、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如下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77,587,200股。实施对价安排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保持不变。股权出让人信达公司为股改动议人之一,股权受让人中国建投出具股改同意函。中国建投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完成股权转让、履行股改相关的对价安排义务。

  3、为了增强新疆地区唯一一家上市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竞争能力、促进以市场化方式整合行业资源、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中国建投将与特定投资者通过注资对宏源证券进行重组。注资合计26亿元,用于充实宏源证券资本、补充营运资金。其中,中国建投注入24亿元、特定投资者注入2亿元,注资价格为每股3.05元。注资完成后,宏源证券股东权益由2005年末的6.96亿元增加至32.96亿元,每股净资产由2005年末的1.14元增加至2.26元。中国建投注资所获股票持有期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特定投资者注资所获股票持有期不少于十二个月。中国建投和特定投资者将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程序结束前实施注资。

  本次股权转让、中国建投和特定投资者注资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组合运作。由于中国建投和特定投资者向宏源证券注资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公司将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中国建投和特定投资者向宏源证券注资重组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报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同时表决,在表决通过后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程序结束前同步实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8日复牌。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6-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5月9日,新浪网、和讯网等报道称:“建银投资入主后,将剥离宏源证券的一部分不良资产,宏源也得以将正在托管的新疆证券相关资产整合进来”。

  二、澄清声明

  现就以上媒体的报道,我公司澄清如下:

  1、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注资,是用于充实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营运资金。(详见5月8日,巨潮网《宏源证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已托管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证券”)的经纪业务。

  3、日前,公司已与新疆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签订了《新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转让协议》:新疆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约人民币248万元将全部新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转让给宏源证券,现正处于尽职调查中。

  4、在此,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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