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06--02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证券时报》于5月15日发表了《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酒鬼酒望回归4.2亿失踪巨款》的文章,文章写道:“困扰酒鬼酒(000799)的资金问题有望得到解决,酒鬼酒的大股东成功集团及关联方湖南成功近期有望获得一笔巨款,用来偿还前期占用酒鬼酒的资金”。“调解书协议规定,成功集团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必须汇入湘西中院指定的账户,方能解除有关土地的冻结手续。这部分2.33亿元的资金有望于支付给酒鬼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报道和传闻向湘西州政府和大股东了解情况,特作澄清声明如下:
1、公司于2005 年11 月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报刊公开披露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州民二初字第16 号)有关情况。调解书中,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成功集团在控股经营原告酒鬼公司期间从酒鬼公司帐户上转走资金42000 万元人民币。被告成功集团与被告成功开发公司愿意共同承担该笔资金4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返还义务。被告成功开发公司愿意以其在第三人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股权为被告成功集团对原告酒鬼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还款方式为: 1、以现金还款17220 万元。2、以股权抵款24780 万元。被告成功集团愿以持有原告酒鬼公司的8800 万股和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告酒鬼公司的3000 万股,合计11800 万股折价24780 万元人民币(每股折价2.1 元)抵偿对原告酒鬼公司除现金还款部分外的全部债务; 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去年已偿还5500万元。
2、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与香港新世界发展及其关联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事项属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自主行为,但因本公司起诉,之前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成功集团持有的成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行了查封,在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认真落实《调解协议》,偿还其占用的本公司3.65剩余债务的前提下,本公司才会申请解除此项查封。
3、公司只是通过《证券时报》相关报道了解到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与香港新世界发展及其关联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事项,并未看到正式协议。本公司将对此事项的发展保持高度关注,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自身遗留问题较多,相关资产均被各方债权人和有关方面进行冻结或查封,本公司要收回其占用的资金和相应股权仍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4、截止2005年12月30日(经审计),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资金余额仍有46,538.77万元,其中: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41,561.85万元,湘泉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4,976.93万元。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依法完成清欠任务,但对确保在2006年度底前彻底解决资占用问题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原因是:一、成功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权均被债权人进行司法冻结,同时其资产也被司法查封;二、湘泉集团及其关联方目前资产状况及经营状况很不理想,追缴债务有难度。上述情况公司已在2005年度报告中披露。
5、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但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