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4538.343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69 %,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同意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783,4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22,435,029.9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540,919.2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0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同意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和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金雪军先生、孙维林先生和朱美春女士三人,金雪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郑丽君女士、金雪军先生和朱立权先生三人,郑丽君女士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三人,孙维林先生为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章卡鹏先生、金雪军先生和孙维林先生三人,章卡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9、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票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宁波支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融资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538.3433万股,其中同意票4538.34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宁波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融资,授信期限为八个月。该项授信融资由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