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5-18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发出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宾馆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或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十二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十三项内容。

  七、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5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十二项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十三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或网络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加了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赞成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

  2006年5月25日-2006年5月26日的每日9:00-17:00;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投票前,仍允许未进行现场会议登记但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参加会议并投票。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成都市东御街19号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11

  收件人:王文华 许丽

  电话: 028-86665088

  传真: 028-86652529

  十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28;投票简称:成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十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5月24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31日下午2点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十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东御街19号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11

  收件人:王文华 许丽

  电话: 028-86665088

  传真: 028-86652529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单位)出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我单位)行使表决权,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事项:

  

  此授权书表决符号为"√"。

  (此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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