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 (A股) 900946 (B股) 证券简称:ST轻骑 (A股) ST轻骑B(B股)
编号:临2006-005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同意2005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4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6年5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利民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应邀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经公司国家股股东(持股40.90%)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授权国家股管理单位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内部决策程序提名,同意王利民先生、李树意先生、孙丰和先生、彭毅先生、栾健先生、吕来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仁昌先生、李小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林书朝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本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鉴于独立董事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圆满履行了自身职责,同时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了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同意提名刘波先生、赵晓梅女士、徐燕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波先生、赵晓梅女士、徐燕飞先生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候选人工作能力等情况无不同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对各自被继续提名担任公司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示尊重,并愿意就其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拟于2006年6月1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情况见200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8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利民先生,195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3年8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化学系电化学专业,1973至1979年任济南轻工研究所技术员,1979至1984年任济南市一轻局科技科干部。1984至2001年,历任济南市经委科技处副处长、处长、经委副主任,2001年7月起兼任市化学医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化学医药工业协会(化学工业办)会长(主任);2003年5月起任轻骑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李树意先生,195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山东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山东大学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副厂长、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第二总装厂厂长,轻骑集团副总裁兼第二总装厂厂长,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起为轻骑集团董事;1993-1998年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1999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任轻骑集团副总裁、本公司董事;2001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栾健先生,196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起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供销公司副科长、华南科科长,轻骑集团国内经理部经理、销售公司副经理,1993至1998年任轻骑集团销售部部长、销售本部本部长,1999年10月起任轻骑集团总裁助理兼销售总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起任轻骑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2001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
彭毅先生,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战士、工人、团委书记、车间党支部副书记、书记,1984至今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发动机厂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轻骑集团青岛轻骑摩托车公司(青岛工业园)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轻骑集团摩托车本部本部长、总裁助理兼企划本部本部长;现任轻骑集团董事。
孙丰和先生,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中共党员。1984年至2003年5月,历任济南市审计局工业交通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济南蔬菜副食品集团监事,期间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山东省委党校学习。2003年5月起兼任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吕来升先生,1973年4月15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97—1999年任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科员,1999—2001年任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宣传科副科长、科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2001年至今,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02年9月至今,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12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燕飞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2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1992至1997年任山东淄博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科硕士专业,2001年至今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波先生,196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起,历任山东轻工业学院企业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曾为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和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访问学者,1999年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任山东轻工业学院经贸系主任,2001年至今为山东轻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晓梅女士,1955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5年12月—1994年2月,历任济南市教育教学设备厂团支部书记、财务科长、工会主席;1994年2月—1999年12月任济南高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内资业务部主任;1999年12月至今任山东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付主任会计师、付所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仁昌先生,1953年7月28日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70年12月至1984年5月,历任济南缝纫机厂铸工车间工人、会战办公室办事员、基建科会计,1984年5月至1994年5月历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机械厂办公室副主任、总厂办公室副主任、公共关系部部长、北京公司总经理;1994年5月至2003年5月历任轻骑集团政工部部长兼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董事兼党群人教本部本部长,海南儋州轻骑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03年5月至今任轻骑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小国先生,196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动力系内燃机专业。 1985年7月至1992年7月在济南轻骑发动机厂三车间、技术科工作,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任技术科科长;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任济南轻骑发动机厂技术副厂长;1998年8月-2000年3月任轻骑集团烟台内燃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书朝先生,196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济南轻骑第二总装厂技术员、总装车间主任,2000年任济南轻骑第二总装厂生产副厂长,2001年起任济南轻骑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燕飞先生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燕飞,作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燕飞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晓梅女士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晓梅,作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晓梅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波先生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波,作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波
2006年5月16日于济南市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证券简称:ST轻骑(A股) ST轻骑B(B股)
编号:临2006-006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5日到2006年5月17日,本公司A股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咨询,截止目前其基于股东身份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自身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如果本公司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