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闻风而动呼应房地产调控新政
[□本报记者 李和裕] 2006-05-19 00:00

 

  资料图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出台后引起各方强烈反响。南京率先作出了反应。昨天上午,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召开有关会议,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十条规定。

  来自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消息称,北京有望在6月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

  上海市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已经在积极研究之中。

  □本报记者 李和裕

  

  “预计土地、银行、税收、建设等各个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将在月内陆续出台。”昨天,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国六条”)出台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应该是今年房地产新一轮调控的序幕,进一步细化的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很快就会跟进。事实上,各地对“国六条”也已开始作出积极反应。

  南京先发“十条”规范市场

  “国六条”后,南京率先作出了反应。昨天上午,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召开有关会议,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十条规定。

  这十条即将于6月1日开始执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统一规范房屋销售行为,涉及:无证销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0天内不开盘;认购20天内不签约或签约后10天内不确认上传;签约后30天内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网上虚拟认购,以炒作房价或有意囤积房源;网上公示信息与销售进度不一致等十类行为,要求作出相应的整改。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十条”正是依照“国六条”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的行为作出打击,以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他还介绍,这次在开发商收到整改通知而未整改之前,相关部门将停止该企业办理开发项目入网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

  京沪配套政策酝酿之中

  除了南京,还有不少城市已在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中。

  昨日,来自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消息称,北京有望在6月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昨天也向记者表示,正在深入学习“国六条”,虽不明确相关的配套政策是否能在近期出台,但也已经在积极研究之中。

  “其实,在‘国六条’这个纲领性的总则里,大部分内容都是去年调控时所提及的,而此次之所以重申,就是因为有的城市房价依然在快速上涨,房地产投资过热,接下来一定有非常‘量化’的东西出台。”聂梅生表示。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室尹中立博士则指出,如同去年“国八条”出台一样,这种条款要在操作层面下力气。“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相应的措施纳入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而如果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不出台配套政策,对房价的调控就是一句空话。”

  “有区别”成为调控新基调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新出台的“国六条”中指出了各类政策的调节作用,那么未来的调控手段与前一轮相比会产生哪些变化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汉宇地产分析师孙文勤表示,“国六条”的内容涉及房地产的供应、需求和流通三方面内容,其中与去年相关政策表述有所不同的是“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有区别’的态度表明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各个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处于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一个地方感冒,全国吃药’的做法会发生改变。同时,也可以认为是针对不同的购买主体采用不同的信贷政策,如对于第一次购房等刚性的自住需求就可享受比较优惠的信贷政策,对于投资性需求则可能会通过提升首付比例及更大比例的征税来实现调控。”

  聂梅生则认为,尽管有供应和需求双方面的措施,这次的政策更是针对消费者、买房人,以限制炒房。“‘国六条’更强调采用调整结构、税收、信贷等间接的、经济的手段使市场趋于平衡。其中提出‘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新出台的政策绝对不会‘一刀切’:除了不同的城市不会‘一刀切’,更重要是对不同人群不会‘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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