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各地的配套政策进行审查
[□陈随有] 2006-05-19 00:00

 

  □陈随有

  

  “国六条”出台后,各地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而这些配套政策,恰是“国六条”能否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关键。据报道,北京将在6月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估计其他地方的配套政策,也大抵在这个时段出台。

  我建议对各级地方政府即将出台的配套政策进行审查,理由如下:

  其一,有些配套措施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却有可能与中央的宏观调控精神背道而驰。比如,北京市建委最近规定,如果开发商囤房,在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至少一个月不能卖房。房地产大鳄潘石屹嘲笑政策“出反了”,他说:“对囤房的开发商禁止销售一个月,等于是你囤房,我帮你再囤一个月。”如果各地出台的配套措施,也出类似的笑话,势必会影响“国六条”的执行。

  其二,能对地方政府出台的配套政策产生干扰的因素太多。对于各地接下来即将出台的配套政策,公众、开发商有着不同的期待。公众期待配套措施严厉一些、具体一些、可操作性强一些;开发商则希望配套措施软一些、虚一些。而开发商显然更容易对地方政府产生影响,因为各级地方政府也是房地产产业中的既得利益者之一。

  也正因为各级地方政府所面临的干扰因素太多,必须对其出台的与“国六条”相配套的政策进行审查,以使各地出台的政策真正与“国六条”相配套。从本质上来看,这是确保“国六条”能够切实执行的最重要的保障之一。

  其三,现在还有许多与中央调控精神相背离的“土政策”没有清理。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房价上涨比房价下跌更符合它们的利益,因而,即便是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出台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依然出台了鼓励房价上涨的措施。比如,“国八条”出台后,济南、杭州等地依然逆势而为,先后出台了“购房入户”政策,毫不掩饰推动房价上涨的意图。要想使“国六条”切实得到执行,必须对这些与中央调控精神相对立的“土政策”予以全面清理。否则,它们将成为消解“国六条”效果的障碍。

  其四,必须对各地出台的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在“国八条”出台后,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很积极地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但就是不落实,最终什么效果也没有。比如,有些地方政府计划推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而事后一点也不落实,这是导致一些城市的房价在“国八条”出台后依然大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事实上,“国八条”未能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与相关配套措施的“疲软”不无关系。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一语道破天机:“去年‘国八条’出台的时候,大家都说狼来了,事实上狼并没有来。”

  这些教训值得认真吸取。只要对各地的配套政策进行审查,对相关“土政策”大力清理,并严格审查各地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国六条”的调控效果才会取得显著效果。反之,“国六条”的调控效果,有可能再次被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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