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罗顿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06-01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8日在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三人,代表股份197,841,085股,占公司总股本439,011,169股的45.07%,受公司董事会的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余前董事、总经理主持。公司4名董事、2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2、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3、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4、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5、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8,055,253.83元,加上200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42,292,466.3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237,212.54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237,212.54元;2005年度的资本公积金为119,570,587.80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如下:本公司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6、同意《关于继续聘请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05年度报酬的议案》,公司将继续聘请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计38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7、同意《关于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名门世家四期全装修工程合同书〉的议案》,2006年4月18日,本公司控股公司———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顿装饰公司”)与关联公司———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时蓄公司”),签署了《名门世家四期全装修工程合同书》,由上海罗顿装饰公司对位于上海浦东博山路200弄上海时蓄公司的名门世家四期3-7号楼进行全装修。该工程建筑面积47900平方米,装修总造价暂定为55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将以双方工程结算为准。
因李维董事长、余前董事系上海时蓄公司董事,本议案所涉为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大宇实业有限公司对本议案的表决予以了回避。其中:同意票为13,663,0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8、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9、同意《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10、同意《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11、同意《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其中:同意票为197,84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和反对票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康达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胡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康达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