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19 00:00

 

  股票代码:600536         股票简称:中国软件         编号:临2006-017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5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中软软件园1号楼16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103,820,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敏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9,922,729.78元进行分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837,045.72元,可供分配利润120,759,775.50元;公司2005年5月支付了上年度现金股利25,251,847.25元,2005年末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92,272.98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提取法定公益金2,496,136.49元,年末实际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019,518.78元。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5年末股份总数151,511,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含税),共计派现25,756,884.28元,剩余利润62,262,634.50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聘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4年度进行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已经变更为151,511,084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相关手续,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另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大幅的调整与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已经变更为161,311,084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相关手续,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1,311,084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103,820,11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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