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股票代码:000807 编号:2006-02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22 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5月23日。
5、2006年5月2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5月23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23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云铝股份”变为“G云铝”,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4月 20日,经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国资规划函[2006]45号” 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国有股股权变更事宜。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 200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①法定承诺事项: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②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特别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三十六个月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特别承诺: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及时提出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④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所持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650502
3、联系人:张文伟 李阳 李梅英
4、联系电话:0871—7455268 7455858
5、传真:0871—745560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