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06-006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05年年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超麒主持。
●本次大会的通知及增加公司章程修改议案的公告,分别刊载于2006年3月30日和2006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类别:国家股股东为非流通股的内资股股东,B股股东为流通股的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
●本次大会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议案。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和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05年年会)于2006年5月18日在上海国旅大厦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宋超麒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666611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29%,其中国家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66,556,2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21%;B股股东和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4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2,497,050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子公司董事会有关决定,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95,808元和法定公益金3,557,140元,两金提取合计为7,252,9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121,4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365,504元。本年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红利派发总额计13,255,6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109,878元结转下年度;
5、公司200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公司2006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公司章程修改报告(附章程<草案>)。
本次大会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袁杰律师、陈峥宇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9日
附:大会表决结果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05年年会)投票表决结果报告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66661170 股,其中国家股 66556270 股、 B股 104900 股,经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注:1、表决统计基数:出席会议 国家股 + B股的股份总数。2、章程修改报告(附:章程<草案>)为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
以上表决结果表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事项均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