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05-19 00:00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G广电     编号:临2006-9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6日,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6年5月17日下午,会议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分别是韩本毅先生、李琦先生、谢林平先生、王立群先生、李强先生、燕林豹先生、张迎建先生、殷仲民先生、马治国先生、李玉萍女士、马陆霞女士;公司董事徐建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谢林平先生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本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经认真自查,认为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06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2006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现根据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发行方式由公开发行调整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对增发方案做出如下调整。

  由于本议案涉及本公司与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10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举手表决。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次发行为向证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对象不超过十名。其中持有本公司42.73%股份的第一大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的20%的股份;如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国有资本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则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将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的66%的股份,其余部分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有关国有资本在本公司持股比例的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不安排向全体原股东配售。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即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另行协商确定。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8亿元。

  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上述拟收购项目需投入资金人民币约9亿多元,收购对价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本公司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净值(现帐面值为7600万元);

  (2)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相比,不足部分,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其它自筹款项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为保证公司发行A股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处理公司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1)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授权董事会实施资产收购的具体方案;

  (4)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实际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授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事宜;

  (9)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做相应的调整;

  (10)办理其它与本次发行及资产收购有关的一切事项。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滚存利润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针对募集资金拟收购项目,公司撰写了《关于收购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拥有规模庞大的用户、稳定充沛的现金流、区域内专营的行业特征,也正面临着全球数字电视发展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目前仅有陕西省整合了全省的有线电视网络资源,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整合全省网络后,用户和业务快速发展。基于此,本次拟以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上述拟收购项目需投入资金约人民币9亿多元,收购对价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本公司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净值(现帐面值为7600万元);

  (2)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相比,不足部分,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其它自筹款项解决。

  交易价格的确定如下:

  (1)以2005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上述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净值为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和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双方共同认可之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收购网络相关资产在专项审计基准日(指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本公司银行帐户的前月最后一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该专项审计按照本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并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结合上述专项审计结果和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及其他变化,确定最终收购价格。形成该收购价格的相关数据须经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阅。

  (3)最终收购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收购价格=专项审计确定的净资产值+评估增值部分(或-评估减值部分)-评估增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或+评估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

  总之,此次的资产收购方案可行,资产收购符合本公司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对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审计结果和《关于收购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用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

  由于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该事项进行审查审批。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作为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部分对价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用本次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上述拟收购项目需投入资金约人民币9亿多元,收购对价包含了本公司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净值(现帐面值为7600万元)。

  由于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该事项进行审查审批。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2004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并于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该文件。2004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在此之后,本公司未进行过再融资活动。

  上述六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做出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G广电    编号:临2006-10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6日,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06年5月17日下午,会议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分别是洪云女士、冯会明先生;监事会主席赵浩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洪云女士主持会议并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即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审计,并将以评估、审计结果为基准确定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公司以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作为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部分对价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渭南体育馆的资产评估值作价实施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构,突出主营业务--有线电视网络运营。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G广电    编号:临2006-11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股份”)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由于广电股份和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即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广电”)控制,故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审议了该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广电股份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本公司和广电股份已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分别进行评估和审计。

  广电股份保证:(1)其对转让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所有资产无权属争议,未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事项;(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资产实际交付或过户至本公司之日止,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在上述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使其面临诉讼或仲裁,不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该等保证表明: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具有良好的资产完整性,在未实际交付或过户至本公司之日前,不存在所有权风险。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了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和广电股份已经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分别进行评估、审计。由于目前评估、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尚不能确定,在此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在确定转让价格时应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6年5月17日下午,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会上,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10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举手了表决,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陕广电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四、关联交易各方及其关联关系

  本次资产转让的出让方广电股份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一路1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45亿元,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造、改造、经营、运营、维护和管理;开展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开展依托网络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工程等其他信息业务;广播电视机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工程、咨询;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广电股份和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即陕广电)控制,陕广电分别持有广电股份23.72%的股份和本公司42.73%的股份。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和广电股份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和程序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价格:

  1、以2005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上述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净值为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和广电股份聘请双方共同认可之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收购网络相关资产在专项审计基准日(指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本公司银行帐户的前月最后一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该专项审计按照本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并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结合上述专项审计结果和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及其他变化,确定最终收购价格。形成该收购价格的相关数据须经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阅。

  3、最终收购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收购价格=专项审计确定的净资产值+评估增值部分(或-评估减值部分)-评估增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或+评估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

  六、其他主要内容

  1、资产转让涉及的人员安排

  本公司和广电股份同意,将本着“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对该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人员进行相应安置。

  2、收购价款的支付

  收购对价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本公司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净值(现帐面净值为7600万元);

  (2)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相比,不足部分,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其它自筹款项解决。

  3、合同的生效条件为:

  (1)本公司和广电股份签字盖章;

  (2)本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3)广电股份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以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收购网络资产的方案经有权部门批准;

  (5)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其核准;

  (6)广电股份本次转让资产已经通过有权部门批准;

  (7)本公司增发新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审核批准并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本公司帐户。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拥有规模庞大的用户、稳定充沛的现金流、区域内专营的行业特征,也正面临着全球数字电视发展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目前仅有陕西省整合了全省的有线电视网络资源。广电股份在整合全省网络后,建立起来了一个覆盖面宽广、基础设施良好、技术优势显著、市场潜力巨大的有线电视网络,并且拥有丰沛的人才储备和丰富的网络运营管理经验,用户和业务得以快速发展,这为本公司的此次收购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现成的收购标的。

  在2001年下半年完成重大资产业务重组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成为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但是,本公司在该项业务方面存在着用户范围狭窄、用户数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不足。因此,本公司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广电股份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之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共11个市、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

  本次资产收购的原则是:

  1、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做大做强陕西广电事业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原则;

  3、所收购的资产独立完整,能够独立运营的原则;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原则。

  本次资产收购对本公司的影响表现在:

  1、主营业务结构。本公司在文化与传播行业内已经建立起以广告代理、网络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发展平台。但不容否认的是,除广告代理对本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较大贡献外,其他业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的问题。此次收购事项完成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将在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会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构成产生重要影响。

  2、行业地位。目前本公司在有线电视网络经营方面的地域范围仅在宝鸡市地区。运营一个地区级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网络,在陕西省内,其规模很小,在全国范围内更是微不足道。通过收购广电股份的资产,陕西省各地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将纳至本公司麾下,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从点扩大至面,从局部扩大到了全省,也因此将成为陕西省内唯一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也成为唯一整合了全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营商,从而使本公司树立起行业中的主导地位。

  3、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2005年底,本公司总资产值为3.14亿元,净资产值为2.09亿元,在全国上市公司中处于下游水平。本次收购计划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值将上升到11亿元左右,这为本公司在网络运营行业实现规模经济奠定了基础。由于所购买的是处于运营状态中的、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现成资产,因而本公司可以在购买完成后直接受益,省去了新建项目的时间成本,也相应地消除了新建项目因市场变化而引致的风险。由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在陕西全省的发展具有稳中有升的特点,所以本公司完成收购后,收入和净利润是完全有保证的。

  4、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实施收购方案,本公司的有线电视运营业务跃上了一个更高更宽广的平台。拥有了基础平台,在下列因素的作用下,本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就是可以预期的:(1)作为新兴朝阳产业的有线电视行业正面临着全球数字电视发展的机遇,这种机遇是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的行业保证;(2)大力发展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事业,使更多用户能及时收看到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了解国内外的发展变化,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这是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基点;(3)有线电视网络在一个地区内由一家公司专营,具有自然垄断的市场特点。购买了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也就相当于买断整个电视传输市场的经营权和收费权,这是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保证。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广电股份签署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协议》;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书;

  5、《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G广电     编号:临2006-12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司之渭南体育馆

  作为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

  的部分对价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以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作为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股份”)收购其所属的陕西省范围内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部分对价。由于广电股份和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即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广电”)控制,故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审议了该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本公司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渭南体育馆是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九五”计划重点项目和渭南市形象工程之一,位于渭南市城西朝阳大街与渭清路交界的东南角,距西渭(西安—渭南)高速渭南市出入口仅200米,占地29.14亩,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建筑面积12019.4㎡,为三层框架结构,装饰柱高29米,顶高21米,净空高度15米。室内长46米,宽28米,设固定及活动座椅3669个。渭南体育馆于1999年建成后被全国第四届城市运动委员会列为举重项目比赛用场馆,曾承办过中美篮球对抗赛、全国拳击精英赛、陕西银河乒乓球俱乐部的比赛及多场文艺演出。渭南体育馆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良好,2005年承办了多场全国甲级女蓝对抗赛、“鲁能杯”全国乒超联赛等重大赛事和文艺演出。

  本公司保证:(1)对渭南体育馆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渭南体育馆的所有资产无权属争议,未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事项。(2)自《渭南体育馆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资产实际交付或过户至广电股份之日止,未经广电股份同意,不在渭南体育馆的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使其面临诉讼或仲裁,不对其资产进行处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了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和广电股份以渭南体育馆的资产评估值作价实施关联交易,由于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开始,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在此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构,有利于突出主营业务———有线电视网络运营;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6年5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以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作为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部分对价之关联交易的议案。会上,关联董事李琦先生、王立群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10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陕广电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四、关联交易各方及其关联关系

  本次资产转让的关联方广电股份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一路1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45亿元,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造、改造、经营、运营、维护和管理;开展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开展依托网络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工程等其他信息业务;广播电视机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工程、咨询;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广电股份和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即陕广电)控制,陕广电分别持有广电股份23.72%的股份和本公司42.73%的股份。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和广电股份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和程序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价格:

  1、评估基准日与双方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的专项审计基准日相同。

  2、以上述评估基准日双方共同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显示的资产值作为渭南体育馆的最终转让价值。

  六、其他主要内容

  1、资产转让涉及之人员安排

  本公司和广电股份同意,将本着“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对该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人员进行相应安置。

  2、收购价款的支付

  双方在《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的网络资产完整交付或过户至本公司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渭南体育馆的资产交接和过户。

  3、《转让渭南体育馆协议》的生效条件为:

  (1)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广电股份、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双方签订《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协议》生效。

  4、渭南体育馆资产交接后,其资产过户手续由广电股份负责办理,本公司提供必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涉及该项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均由广电股份承担。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过程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其他成员及主承销商经过反复的研究讨论,认为:在完成增发新股收购陕西省全省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后,从公司战略的角度考虑,公司应该将主要精力和资源专注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业务。鉴于此,公司拟以所有之渭南体育馆经评估的资产作为部分对价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

  渭南体育馆资产出让的原则是:

  1、通过资产对价,优化资产结构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原则;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原则。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广电股份签署的《渭南体育馆转让协议》;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书;

  5、《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渭南体育馆作为收购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部分对价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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