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19 00:00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证券代码:600796         编号:临2006—016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

  ●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数为94,93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炎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十一项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5、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6、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200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按2005年末总股本210,770,7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剩余累计资本公积金32,588,586.31元滚存至下年度。

  7、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自2006年起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公积金管理使用;

  9、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1、以94,931,351股同意,同意的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所代表的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费用列入资本公积金的议案。

  经修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本公司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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