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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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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0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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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我所制定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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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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