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天然”不纯凸显不作为
[□林江枰] 2006-05-22 00:00

 

  □林江枰

  

  颇受广州人追捧的“纯天然食品”到底有多纯?5月21日的《信息时报》披露:我国目前并无“纯天然食品”认证标准,但不少食品生产商为吸引消费者而擅自标榜“纯天然”。食品专家指出,“纯天然”并不等同于“绿色食品”,一些“纯天然”食品甚至可能因其滥用农药、化肥而产生毒害,建议市民慎买这类食品。

  这又是一则令人吃惊的消息。“纯天然食品”、“无污染食品”在市面上销售好几年了,为什么现在才有“纯天然食品”可能有毒的警告?既然已认定一些企业在其商品外包装上打出的“纯天然”字样,只是他们自行推出的宣传用语。相关部门为何至今还没有澄清这一点?为什么不出面干涉?

  “纯天然食品”不纯的背后,是一种令人寒心的监管不作为。

  事实上,国家对“纯天然食品”虽无认证标准,但并非没有具体规定。2004年11月5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违者,“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迄今为止,“纯天然食品”、“无污染食品”大行其道,可曾有哪个部门出面制止?

  这种情况再次暴露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弊端。根据规定,食品领域的管理体系是这样设计的:农业部门管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等;质监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执行情况;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及食品生产、消费场所等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

  一种食品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是,看起来都在管,但实际上谁也没有管,一旦出了问题,甚至连真正的责任人都难以找到。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使得看似严密的监管体系漏洞百出。

  推而广之,这种监管弊端在不少领域都存在。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企业归国资委管,电力规划归国家发改委管,对市场的监督则归电监会管,等到“电荒”出来,甚至弄不清责任在谁;再比如医疗问题,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尽管药价高得民怨沸腾,每个部门照样都有推卸责任的理由(引自《效率低态度再好又有何用》)。

  多头管理不仅降低了效率,也为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在此次的“齐二药”假药事故背后,同样有监管部门不作为的身影。从药厂购进假的药用辅料,到进入生产环节,再到进入流通领域,犹入无人之境,将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暴露无遗,而至今没有官员因为监管不力而引咎辞职。

  改革、完善现行的管理模式(比如,组成一个由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机构,取代目前的多头管理),加强问责,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相关职能不作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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