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背景下“绿鞋”有望走出深闺
[□本报记者 何军 ] 2006-05-22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内部培训传出信号,《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办法》即将出台,这意味着“尘封”56个月的绿鞋机制有望在全流通背景下走出深闺。

  早在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用来规范主承销商在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绿鞋机制迟迟没有被上市公司采用。直到2005年2月,G恒升股东大会通过的增发方案才首次出现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过由于2005年4月底中国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再融资暂停,因此G恒升的增发未能实施,绿鞋机制也就没能在实际操作中运用。

  时隔56个月,绿鞋机制如今被再次提及有了不同的背景,股改营造了全流通环境,股价表现对大股东的利益有着直接影响,绿鞋机制有了应用载体。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试点办法》酝酿出台,绿鞋机制有望走出深闺。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就IPO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时也曾指出,要真正有效发挥市场的融资功能,需要完善相应的市场条件,要在股票发行机制上做出适当安排,建立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就是其中一个举措。

  该人士称,为了稳定大型公司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价格,对于一定发行规模以上的公司,允许发行人授权主承销商超额配售一定比例股票(一般不超过发行总量的15%),在股票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当股票价格跌至发行价或以下时,主承销商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以支持股价。

  业内人士分析,2001年9月发布的《试点意见》是用来规范主承销商在上市公司向公众增发股票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而全流通背景下,绿鞋机制将全面开花,不仅会在公开增发中运用,更重要的还会在IPO时运用, 尤其是大型蓝筹公司的IPO,即将出台的《试点办法》应该会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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