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盐湖钾肥 股票代码:000792 公告编号:2006-013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认沽权证取得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钾肥")于2006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与协商结果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为:公司非流通股东向盐湖钾肥流通股东实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5月22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盐湖钾肥"流通股份送1.20股股票、12元现金及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集团”)、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北电力公司”)免费派发的4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认沽权证存续期为12个月、行权价格为15.10元/份。
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盐湖钾肥流通股总数为300,000,000.00股,盐湖集团、中化集团、华北电力公司以此为基数,向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非流通股的比例免费派发120,000,000.00份认沽权证。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保护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证履行盐湖集团、中化集团、华北电力公司所发行的认沽权证的对价安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于2006年5月19日分别向盐湖集团出具了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204.09万元;向中化集团出具了63572.19万元;向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出具了12423.72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履约担保函,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在盐湖钾肥股权分置改革中派发的认沽权证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