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资产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G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6-02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作出。
2006年5月19日,本公司拥有56.28%权益的联营企业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清连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合称“贷款银行”)签署了《广东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项目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根据该合同,清连公司将以下述权益作为贷款银行提供的总额度为人民币46.6亿元贷款的质押担保:(1)在广东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的建设期内,广东清连一级公路和广东清连二级公路的收费权;(2)在广东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完成后,广东清连高速公路和广东清连二级公路的收费权。上述贷款的期限为18年,将用于广东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及偿还清连公司的现有贷款。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