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素芬
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今年“六一”期间将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这是中宣部、全国妇联等17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中要求的。
其实,类似这样的通知,近几年每年都在下发。如果公益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成为常态,何劳相关部门年年下通知呢?
实际上,不仅对于未成年人,公益场所对全民免费或优惠开放,都可以说是一种国际惯例。以英国为例,大英博物馆、国家画廊、泰特现代美术馆、格林尼治天文台等都免费向公众开放。遗憾的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和相关实体,只是对收费的国际惯例有兴趣,而对免费的国际惯例常视而不见,甚至提都不愿意提。
博物馆、展览馆、公园等公益性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是由这些公益场所的特性所决定了的。博物馆等公益场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非营利性的基本特征,属于比较典型的公共产品,理应免费开放。尤其是博物馆这样的公益场所,它往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积淀的结晶,免费开放,将能使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免费开放博物馆,在英国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博物馆取代了教堂在英国社会的地位,成为绝大多数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文化体验。英国《博物馆和画廊月刊》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伦敦的维多利亚和阿尔贝特博物馆被英国人推举为“最浪漫的地方”,7%的人甚至表示曾在博物馆找到真爱。
从这个有趣的“花絮”中,不难看出博物馆对英国公众生活的影响之深。英国文化大臣特莎·乔韦尔不无自豪地说,国家博物馆与美术馆免费开放,是政府关于“建设一个更美好的英国”的承诺之一,“我们想要每个人都能够免费享受我们国家博物馆和美术馆里的伟大收藏”。
而在我国,很多人没有去过博物馆,他们被高昂的票价挡在了门外。为了改变这种局面, 2004年9月,文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尚未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要于2005年1月1日前,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意见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乃是其作为公共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因而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在公共产品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公众关于这方面的要求必然会日趋强烈,顺应潮流将是政府最好的选择。事实上,中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这样做。早在2003年5月18日,杭州市属的全部15家博物馆就在全国率先宣布取消门票,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免费开放并不难做到,对于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由于免费开放所造成的收入减少问题,可以通过财政直接拨款、公众自愿捐款等方式加以解决,关键还是观念上的障碍。政府必须与时俱进,树立起这样一种理念: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它理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促使公益性场所的公共性得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