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增发只认两张“脸”
[□本报记者 张潮] 2006-05-23 00:00

 

  不向社会公众网上发行 仅向老股东和机构投资者配售

  □本报记者 张潮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泰豪科技将采取在询价区间内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向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在网下按照最终的发行价行使优先认购权。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日为5月26日,网上配售日为5月31日。

  值得关注的是,泰豪科技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网上发行,所发行股票扣除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后,将全部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原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2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以泰豪科技总股本15073.0407万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数量最多为3014.6081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在询价区间内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区间为:下限为刊登招股意向书日5月23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均价或刊登招股意向书日之前一交易日股票均价的较低者,即为6.79元,上限为下限的110%,即为7.47元。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3个项目:600-2000KW出口发电机建设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制造项目和地面移动电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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