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G武控 编号:临2006—01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72,86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15万股的61.85%。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莉茜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大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5,506,516.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计4,550,651.63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计2,275,325.82元;加200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41,969,319.07元,减2005年内已实施2004年分配方案26,468,999.57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4,180,858.35元。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4115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30,880,500元。
(五)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2006年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该所2005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九)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2,860,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朱兆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