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6 股票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6-019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5年12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锅炉厂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签署了《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协议》,东方锅炉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8,815,244股国有股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将持有本公司298,815,244股国有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4.44%),成为控股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东方锅炉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2005年12月24日、2005年12月30日、2006年4月6日、2006年5月9日和2006年5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了本公司298,815,244股国有股已于2006年5月17日过户至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证券账户内。
至此,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事宜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编号:临2006-020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2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简称“东方电气”,持有本公司74.44%股份)《关于2006年6月2日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相关议案的提案》。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明确原控股股东持有的29881.5244万股国有股已过户至东方电气证券帐户内,国有股权划转事宜已完成,公司章程应作相应修改,并提交拟于2006年6月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增加第三款: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股权划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全面要约,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于2006年5月17日将东方锅炉厂持有的298,815,244股国有股过户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4.44%。
公司定于2006年6月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原定的其他议题不变。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