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星投资
5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原高速(600020)股改修订方案公布,方案的核心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8624万股和1932万元现金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的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股的对价。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比例将由73.33%下降为65.12%,原流通股比例将由26.67%上升为34.88%。
我们认为中原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案具有以下亮点:
1、方案调整后对价水平提高23.08%,且达到已股改同类上市公司最高水平
方案的调整将对价水平由10股送2.6股提高到了相当于10股送3.2股。截至目前高速公路板块已完成股改或已确定最终股改方案的上市公司共有8家,高速公路板块其他7家上市公司调整后方案的平均对价提升幅度为21.81%,中原高速提升幅度最高,且折合送股水平达到已股改同类上市公司最高水平。
同时,按照理论上的计算,10送1.1即可充分满足流通股利益的不受损失,而我们注意到,公司公布的股改修正案是每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显然,非流通股东上调了支付比,为基准对价水平的290.91%,如此大幅度的让利表现出非流通股东的股改诚意。
2、对价水平和送出率分别高出同板块公司平均水平3.23%和22.01%
根据我们的统计,除中原高速以外的7家高速公路板块上市公司对价折合送股水平相当于10送3.1股,平均送出率为9.54%,中原高速的对价水平和送出率分别高于同板块公司平均水平3.23%和22.01%。
3、股改凸现公司投资价值
据统计,中原高速停牌前的市盈率是高速公路板块最低的,具有较高的中长期投资价值,而10送3.2的对价方案也超过了该板块上市公司股改的均值。这样较高的对价方案摊薄了公众股的投资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投资价值。该股换手率达到100%的加权均价为6.47元,按照相当于10送3.2股的送股比例计算,股改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约为4.90元,按照中原高速2005年每股收益0.53元,中原高速市盈率仅为9.2倍。截至5月23日,已完成股改的6家同类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约为17倍,中原高速股价将有较大上升空间。
尽管经历了2005年高速公路板块走势的大起大落,但高速公路行业前景依然十分乐观,主要得益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带来的汽车保有量猛增、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出行增多以及高速公路网络化效应的显现。与行业内其它上市公司相比,中原高速拥有无可比拟的区位优势,从近几年的经营业绩上看,中原高速的总资产、总股本规模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说明中原高速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经营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也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表现出极强的成长性。在价值投资理念开始盛行我国资本市场的时候,良好的公司前景无疑是对流通股东利益最大的保护。
在中原高速的股改修订方案中,控股股东承诺近三年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并且根据调整后方案有关承诺事项,未来优质资产注入有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凸现。
同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使中原高速股东之间利益趋于一致,这显然有利于形成面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多层次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公司巡礼)
———中原高速股改修订方案点评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代码 对价水平折合送股(股) 送出率(%)
1 粤高速 000429 3.1 13.43
2 深高速 600548 3.2 4.16
3 皖通高速 600012 2.9 7.92
4 华北高速 000916 3.0 13.60
5 山东基建 600350 3.2 5.65
6 宁沪高速 600377 3.2 1.31
7 赣粤高速 600269 3.1 20.73
平均 3.1 9.54
8 中原高速 600020 3.2 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