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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资参股陕西汉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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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阮晓琴] 2006-05-24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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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阮晓琴 记者昨天获悉,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 上述股权变更后,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变为:大唐陕西发电公司(持股53%)、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持股25%)、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持股10%)、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持股5%)、安康市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持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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