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编号:临2006-00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一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13184813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其中,非流通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178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99.95%;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813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0.05%。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小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17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6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317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6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有关事宜。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七、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八、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九、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十、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资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手册》的议案
同意131848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姜瑞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编号:临2006-01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3日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程序及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5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小红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讨论,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形式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本公司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内容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董事会将根据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沟通的结果确定最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哈尔滨现代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北京北邮新大科技开发公司提出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由于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并同意签署《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编号:临2006-01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1、本次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6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8日。
2、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于2006年5月24日公告,最晚复牌时间为2006年6月2日。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通过,公司股票将于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6月16日召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6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16日的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8日。
3、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二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7日、2006年6月13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一层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06年5月24日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最晚于2006年6月2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2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除非确有特殊原因并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下同)并申请“亿阳信通”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 沟通期限
自本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2. 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召开媒体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收件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158002 010-88157181
传真:010-010-88140589
电子信箱:bit@boco.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boco.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联系人:郭莲花
3. 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4. 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5. 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将刊登在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9日上午8:30至2006年6月16日14:00。
3、联系方式
收件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158002 010-88157181
传真:010-010-88140589
4. 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流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 6月1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4. 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9日8:30至2006年6月16日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行事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