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24 00:00

 

  股票简称:G贝岭      股票代码:600171      编号:临2006-07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在上海影城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持有代表公司288,125,732(二亿八仟八佰拾二万五仟七佰三拾二)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36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方培琦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3,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2,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

  二.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3,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2,093(二仟零九拾三)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

  三.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0,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2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5,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7 %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3,172,997.8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55,836.94元、公益金1,645,335.31元,以及子公司职工奖福基金266,291.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6,176,788.70元,减去2004年度实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24,502,100.84元,2005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318,580,221.85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度末总股本612,55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24,502,100.85元。尚余294,078,121.00元结转下一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同意:288,115,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5 %

  反对:5,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8 %

  弃权:5,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7 %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0,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2 %

  反对: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1 %

  弃权:2,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3,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2,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

  七.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8,123,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2,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

  八.选举冯来周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288,119,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9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5,9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

  九.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同意:288,116,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8 %

  反对: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

  弃权:8,9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1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徐晨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在上海影城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4日

  股票简称:G贝岭      股票代码:600171      编号:临2006-0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5月23日在上海影城召开,会议应到7名监事,实到7名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顾晓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全票同意选举冯来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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