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号:600282 编号:临2006—007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上午在南京市黄埔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同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594,575,3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3,600万股的63.5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共有5人(1名非流通股股东同时持有流通股),代表股份55,475,355股;非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539,100,000股。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四、提案审议情况
1、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二○○五年财务决算报告及二○○六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4.10亿元,每股收益0.44元,净资产收益率11.55%。截止200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3.56亿元,负债总额48.05亿元,资产负债率57.50%,所有者权益总额35.51亿元,注册资本9.36亿元,每股净资产3.79元。
2006年计划实现钢产量400万吨,铁产量430万吨,钢材359万吨;主营业务收入140亿元(主营业务成本预算132亿元)。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二〇〇五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410,234,636.56元,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计41,023,463.6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计20,511,731.83 元。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共计分配187,200,000元。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802,553,214.05元全部转入下一年度。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6、关于二〇〇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27,391,0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4,691,089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2,7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二〇〇六年度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27,391,0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24,691,089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2,7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重新制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重新制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重新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重新制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2006年4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二〇〇五年度董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报告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06年度的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中期如需审计则按不超过年度审计费用的80%支付。公司不承担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派员到公司审计所发生的差旅费用。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3、二〇〇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594,575,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55,475,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非流通股同意539,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李远扬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 编号:临2006—008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5月12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23日下午2:00,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如期在黄埔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肖同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对《关于调整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6名非关联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方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肖同友先生、杨思明先生、陶魄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何次琴女士和宋颂兴先生在会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对《关于调整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方案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的议案》基础上,结合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确定具体的收购对价,并对原有净资产为负数的关联销售公司均按0对价收购,同时为简化股权结构,进一步向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收购方案调整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 编号:临2006—009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及第七次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与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分别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合计向南钢联支付7,445.52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宁波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泰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扬州宁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徐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镇江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南京昊润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南京钢跃金属有限公司90%的股权、杭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无锡建宁钢材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与南京钢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支付276.42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11家公司100%的股权。
南钢联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及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均为南钢联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此次股权收购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股权转让方
(1)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50亿元;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肖同友;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等。
(2)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0亿元;住所: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肖同友;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铁轧制、机械加工等。
2、股权受让方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肖同友;注册资本93,600万元;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材、钢坯及其他金属材料销售等。
三、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介绍
1、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1.01万元,住所:白下区中山东路448号(13层);法定代表人:翁惠泉;主营钢材批发、钢材零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764.17万元。
2、宁波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怡西街61号;法定代表人:史玉珍;主营业务:金属材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材料的批发、零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191.66万元。
3、泰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泰州市江洲南路56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53.47万元。
4、扬州宁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美琪园祥和苑10幢508室,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炉料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0.75万元。
5、徐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住所:徐州金山桥大厦1404室,法定代表人:翟伟;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璜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0.79万元。
6、镇江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住所:镇江市丁卯桥钢材市场内3区8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璜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0.34万元。
7、南京昊润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费焜;主营业务: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60.62万元。
8、南京钢跃金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98号,法定代表人:桂同星;主营业务: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机械产品、建筑材料、五金、机电产品(不含轿车、助力车)、水渣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433.32万元。
9、杭州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拱墅区三里洋路8号(三里洋钢材市场127、129、131号),法定代表人:史玉珍;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496.82万元。
10、无锡建宁钢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万元,住所:无锡市锡沪路183号,法定代表人:张欣;主营业务:金属材料、普通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2.03万元。
11、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杨浦区逸仙路281号,法定代表人:张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46.73万元。
以上净资产值均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收购上述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股权分别与南钢联、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合同,每一家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为该公司的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值×拟收购的股权比例,对于净资产为负数的公司全部按0对价收购,此次收购合计向南钢联支付对价7,445.52万元,向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支付对价276.42万元。上述净资产值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将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对价。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收购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发挥区域销售优势,切实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额。
六、审议程序
2006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的议案》,详见2006年4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6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同友先生、杨思明先生、陶魄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何次琴女士和宋颂兴先生在会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调整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方案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销售公司的议案》基础上,结合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确定具体的收购对价,并对原有净资产为负数的关联销售公司均按0对价收购,同时为简化股权结构,进一步向南京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南京钢铁集团经销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收购方案调整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