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24 00:00

 

  公司简称 中国高科 股票代码 600730        编号 临2006-01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召开。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88,84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476%;其中流通股股东共8人,共持有公司87,984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15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共持有公司88,76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2.833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1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冉茂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06年融资额度及其措施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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