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把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徐虞利] 2006-05-25 00:00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在中国区域经济合作高层论坛上,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区域经济合作格局和走向》研究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披露,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可以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来解决。

  区域合作尚存不足

  除了已经成形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报告》着重就京津冀、东北等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现状进行了解读。

  《报告》认为,目前京津冀地区的经济虽然对外依存度相对较小,但是在行政区划的影响下,周边地区的人才、资源逐渐向北京集中,使北京与周边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导致京津冀地区存在“黑洞”效应。《报告》表示,通过区域合作,近年来,京津冀在交通、产业转移和市场开放等方面的合作已经有了新的进展。

  此外,《报告》还显示,东北地区的区域内部经济协调正得到加强。这种情况的好转,得益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所加快,一是政府重视沟通协调和引导国有资产跨省重组,二是城市谋求跨省合作。

  加速区域一体化

  针对现阶段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指出,主要是市场经济主体不平衡影响了区域合作主体的有效运作;地方政府的行政力过强制约区域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大城市对周边辐射作用不强;产业同构和低水平竞争现象严重;合作规范化有序运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而这一切,可以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破解。

  《报告》认为,未来区域在发展一体化的过程中,大城市圈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跨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格局。我国未来有不少城市群可望发展成为大城市圈,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冀地区、胶东半岛、沈(阳)大(连)、武汉、渝蓉等大城市圈。这些大城市圈将成为我国技术和制度创新的中心,以及先进制造业的基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强调,在区域发展一体化过程中,还需要理顺经济要素价格,完善税收政策,提高资源富裕地区的利益分享格局,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上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趋向。

  注重“协调发展”

  《报告》提出,今后我国区域经济合作在发展思路上,要注重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谢伏瞻表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就是要促进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向中、西部进一步转移;提高区域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将区域政策与功能性政策有效结合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和动力。

  通过经济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来解决区域合作中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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