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井煤矿存在非法开采等四大问题
[] 2006-05-25 00:00

 

  □本报综合新华社电

  

  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矿难抢险指挥部新闻发言人白玉龙昨日下午说,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性质恶劣、损失严重、影响极坏、特别重大的煤矿透水和瞒报事故。

  煤矿存在四大问题

  白玉龙表示,根据事故初步分析与核查,新井煤矿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非法生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该矿开采4号层,实际该矿几年来一直在非法开采8号层、14-1号层、14-2号层。

  二是严重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新井煤矿的核定能力为年产9万吨,但实际上,这个矿年产量超出核定能力的数倍。去年下半年新井煤矿就产煤14万吨,矿主在丧心病狂、疯狂地掠夺资源。

  三是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组织生产。核定能力年产9万吨的新井煤矿,竟然组织200多人下井,且矿主层层转包,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四是矿主蓄意瞒报事故,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矿主转移家属、转移账上资金,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9名责任人被拘留

  白玉龙介绍说,新井煤矿透水事故责任人已有9人被拘留,还有2人在逃。被拘捕的9人中包括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跟班矿长王胜、法人代表司功、包工头兰仁伙等。安全生产矿长等2人在逃。

  此外,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新井煤矿矿主及有关人员在当地银行的11个账户,涉及资金1100万元,其中已经追回现金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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