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23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审议会议全部文件的形式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通过《关于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投标履约保证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公司所生产的税控收款机产品为了参加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税控收款机产品公开选型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方提出的要求,公司已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签订了保证合同(互为担保),保证一旦一方在退出招标方税控收款机产品市场后承担其在售后服务问题、经济纠纷及违约行为方面所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日前,长城信息在湖南省税控招标项目中已经入围,担保行为现已成立,涉及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编号:临2006-017
证券简称:上海邮通 邮通B股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