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立法遭遇“可操作性不足”挑战
[□实习记者 余洋] 2006-05-26 00:00

 

  福建晋江市是新兴的制鞋工业城市,其旁边的溪边村常常是浓烟遮日,气味呛人。 资料图
  □实习记者 余洋

  

  “目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得不少,但是缺乏可操作性。”昨天,参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的会场上,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正司级巡视员牟广丰在被问及环保执法不力时如此强调。

  牟广丰说,法律的出台是反复地征求了各个部门意见才发出的。一开始的法律初稿可以说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很尖锐,也很果断,是非很分明。但反复地经过各个部门磨合、征求意见,到最后法律出台的时候,这个法律和最初制订的时候有可能完全不同了。一些有力度、可操作性的东西被删掉了,这使某些法律形成了先天不足。

  在法规没出台之前,有些企业是利益第一,偷排、漏排,只要没有抓住,企业就赚了便宜。而现在法规出台后,抓住现行,处以3万以下、5万以下、2000元以上的罚款。牟广丰说,这样低额的处罚对企业来讲,无关痛痒。企业如果治理污水,一天的运行治理费可能都比罚款多。所以,就存在守法的成本高,执法成本也高,而违法的成本反而低的现象。而在国外,一个企业违法可以被罚得倾家荡产,企业名誉扫地。

  监控手段的薄弱也影响环保执法不力。牟广丰表示,“国外有些监控都是非常先进、非常自动的一些设施,遥感、航空都能够。我们现在很多监控都是常规的,弄一勺水看实验室化验合不合规,对瞬间偷排的监督力度还不够。”

  绿色GDP需克服政绩考核难题

  □实习记者 余洋

  

  “我们现在GDP增长1%,能源消耗就增长1.2%-1.5%,这是极不正常的一种现象。”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正司级巡视员牟广丰指出, “正常的应该是能源消耗增长在0.8%之下。”他呼吁构建绿色GDP考核体系。

  在昨天“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高层论坛”上,牟广丰表示,现在我国产业结构增长的模式基本都是建立在高资源消耗,包括高能耗、高污染的基础之上,这样是不能持久发展的。

  牟广丰说,现在有两个问题影响绿色GDP体系的构建。一是政绩的考核。地方政府,包括行业部门,往往是只顾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利益;二是非常明显的利益驱动。很多利益集团打着“为国家、为全民”的旗号,实际上促成这些项目上马的最大的内在动因是集团的利益,最后损害的还是环境。

  ■专家观点

  提升环境保护总局的地位。不仅要改成一个国务院的直属部,而是要进一步做大动作,应该把林业局、水利局、海洋局彻底并入,由副总理兼任环境部部长;

  如果绿色GDP无法建立,可以采用另一种做法,就是在每一次公布GDP的时候,同时要公布它的污染情况,把这两个指标捆绑在一起;

  对汽车工业的发展要有一定的节制,来减少废气的排放;

  重视非政府环保组织发展,对环境有更好地监督;

  应该尽早地开设环境税,实现费改税;

  政府所有的政策必须上网,必须透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及环境问题专家顾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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