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靖 实习记者 但有为
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正在为即将被终止的所得税优惠而头疼不已。昨天在“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他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延长税收优惠的时间。而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也在会上称:“政策引导应侧重于财政税收政策的运用,比方说,应继续延长农村商业银行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4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到如今,这一优惠政策的大限将至。有消息称,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将在近期联合发文,中止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目前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农村信用社未来将继续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不过,焦瑾璞称,“目前这件事还在研究中”。
但他同时表示,类似贫困地区所得税全免、营业税减半这样的政策应该继续延长,以减轻贫困地区的负担,扶持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