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5 股票名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 200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合并持有公司回购完成后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股东的书面委托,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家化”)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6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6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4日—2006年7月6日(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四川北路65号上海邮电俱乐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9日和2006年6月20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13日,凡在2006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 月6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5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5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或者与上交所进行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后,董事会将申请延期举行相关股东会议,具体延期时间将视与上交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如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大堂
时间:2006年6月21日9:00—11:30,13:00 至16:00
3、联系方式:
收件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电话:(021)65456400-3374
指定传真:(021)65129748
联系人:曾巍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为:738315;
投票简称为:家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海家化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14日9:00至2006年7月6日13: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个人)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