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26 00:0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此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有:

  1、《公司章程修订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兵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040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539%。公司董事、监事和非董事高管人员等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公司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55,669,445.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23,228.0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4,511,614.0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22,425,659.88元,减分配2004年度股利64,200,000.00元,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360,263.53元,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32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总额32,100,000.00元,尚余68,260,263.5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六)《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七)《公司2006年财务预算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八)《200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股数8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九)《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为特别表决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十)《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为特别表决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十一)《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为特别表决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十二) 《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为特别表决议案,经表决,同意股数20400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决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G新农     编号:临2006-01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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