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G新梅 编号:临2006-08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下午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承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G新梅 编号:临2006-09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5月15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6-10。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G新梅 编号:临2006-10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9日下午1:30时;
2、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新梅华东大酒店;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
1、《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0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异地股东可于2006年6月23日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室,邮编[20007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及人员:
电话 021-51005367
传真 021-51005370
联系人:栾云玲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