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G常林 编号:临2006-2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为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内容为:修订完成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该临时提案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5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8日,该日公司还没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故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持股数仍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东持股数。 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8人,代表公司股本182455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委托的代理人公司副董事长孔罗元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8245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1812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赞成票125545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8245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1812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流通股赞成票125545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送红利、红股以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18245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1812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流通股赞成票125545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票1824531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票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票0 股。
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1812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赞成票1253158股, 反对票2300股,弃权票0股。
5、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运作,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内容为:修订完成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该临时提案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8245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1812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赞成票125545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马东方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G常林 编号:临2006-2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1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6年5月25日上午在公司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分别为孔罗元、王伟炎、蔡中青、荣幸华、成志明,董事长李延江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特委托副董事长孔罗元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委托总经理王伟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石来德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荣幸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章凯女士、董事彭心田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孔罗元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李延江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孔罗元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总经理王伟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陈卫先生为副总经理,聘期从2006年 5月 25 日至2008年6月30日。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公司2006年度申请银行贷款及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在以下银行申请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1、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2、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3、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4、向中国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5、向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6、向中国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7、向中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一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8、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2006年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48000 万元。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公司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公司关联单位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占公司关联单位应收款总额的 96.41 %。公司与该两关联单位所签订的《基本定作合同》条款明确,向公司的付款周期为90天。鉴于该两关联单位自合作以来能严格按照协议向公司按期付款,履约诚信度高,根据会计重要度原则,公司关联单位应收款拟不计提坏账准备。为更合理地反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自本报告期开始,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调整确定了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1、关联单位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账龄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其余额的5%计提;
账龄在一至两年的,仍按其余额的10%计提;
账龄在二至三年的,仍按其余额的20%计提;
账龄在三至四年的,按其余额的40%计提;
账龄在四至五年的,仍按其余额的60%计提;
账龄在五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