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5-26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公司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23日-200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5月23日-2006年5月2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5月23日9:30至2006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武珞路356号三环大酒店

  4、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舒健先生

  7、议案:《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8、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7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181,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7%。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667,696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79.7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3%。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67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14,05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1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4%。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78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0.0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

  (2)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2,65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420,2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19.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1、方案主要内容

  (1)改革方案的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而作出的对价安排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3股股份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①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②第一大股东三环集团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自上述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元。当三环股份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作相应调整。若三环集团公司有违反此承诺的卖出交易,则将卖出资金划归三环股份所有。

  ③本承诺人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④承诺人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 刘维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三环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7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