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厅召开,公司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24人,共代表股份数59993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7 %;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共 3 人,共代表股份数466444986股,占总股本的 59.92 %;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共121人,共代表股份数133493722股,占总股本的17.15 %;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9280股,占流通股的0.003%,占总股本的0.00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112人,代表股份数133484442股,占流通股的42.78%,占总股本的17.15%。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黄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股利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2OO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8,444,98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5,688,997.2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 399,766,241.13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均为母公司报表数据)。
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叶香春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9月15日止。
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股份466346208股(非流通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故本议案有效表决总数为133592500 股。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修改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60万元。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的每一名股东对上述第七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06-027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