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27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在上海青松城(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香山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共持有代表公司128,276,32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人,共持有公司1,916,32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人,共持有公司126,36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83%。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55,920股

  占99.9841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20,400股

  占0.0159 %

  议案二、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55,920股

  占99.9841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20,400股

  占0.0159 %

  议案三、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55,920股

  占99.9841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20,400股

  占0.0159 %

  议案四、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五、审议关于修订《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六、审议关于修订《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七、审议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八、审议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九、审议关于拟收购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实施改造项目资产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给予独立董事2006年度工作津贴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55,920股

  占99.9841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20,400股

  占0.0159 %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276,32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276,320股

  占100.000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0股

  占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06—004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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