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G中兴/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60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公告是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68条做出。
公司章程第68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公司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2006年5月25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68条规定,公司现将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上午9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地址:深圳市华侨城侨城东路,临近园博园西门;电话:+86 755 82829966)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06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