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09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6日在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 820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无流通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参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2. 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3. 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4. 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5. 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利润 2592.17万元,净利润2248.8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9.08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48.11万元,减去2004年度分配的股利1980万元,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597.89万元。
决定以2005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970万元,剩余8627.83万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6. 审议通过《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7.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8、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9、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同意作为杭州海越置业海越大厦项目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一亿元的共同偿债人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海越大厦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一亿元的共同偿债人,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投资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路主营业务的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及时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投资款,从低等级公路有序退出,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实施企业战略转型的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以2171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溢价向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投资款,批准公司与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投资款转让协议书》。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为 8201.1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